1、交接班制度
1.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,按规定的时间交接班。因故不能执勤的,必须提
前办理请假手续。
1.2上岗前的准备工作
接班人员做好上岗准备,按规定着装,携带执勤用品,准时接班。
1.3交班
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,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,然后边注意观察,边做交接班事宜。交
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,并交待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。移交勤务登
记簿,双方签字备查。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,当班者不能离开。
2、请示报告制度
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、具体、准确地向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和公
安机关等有关部门请示、报告。对客户单位、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
急情况的工作指示,要立即、坚决执行,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,并做详细记录。
3、勤务检查制度
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,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。
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。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
结果,应做好记录,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。
4、勤务登记制度
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。主要记载上级指示、通知、交办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
生和处理的问题,记录必须清晰、准确,不得随意涂改,并妥善保管。